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关于人才培养的一项战略措施。为做好应届毕业生选聘工作,根据《安徽省2008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周凯书记担任组长、朱有娣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在08届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中,严格按照选聘条件进行选拔。经系部推荐,共有11名同学符合选聘条件。6月1日,学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派专人前往省厅报送材料。
经过省教育厅、省选聘办严格资格审查后,上述 11名学生顺利通过复审。据悉,他们如能获准任职,还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