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帮助2023年新进教职工尽快适应新岗位,熟悉学校基本情况、管理规范,现就2023年新进教职工校本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年第二批招聘、2023年第一批招聘新进教职工,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与课程
培训时间:2023年10月
培训课程:见附件2(培训过程中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一)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就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回信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二)师德师风及校情校史教育。紧抓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好老师的要求;组织参观校史馆,帮助新进教职工了解学校的发展现状、奋斗目标和办学历史,强化岗位意识、增强履职能力。
(三)教学能力提升。开展教学艺术与技能专题讲座,通过授课者的个人教学经历和经验,启发和教育新教职工做教书育人的典范。开展教学诊改与教学质量提升讲座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帮助新进教职工提高教学水平。
(四)科研能力提升。开展文献检索、科研项目申报等内容的专题讲座,提升新进教职工学术水平。
(五)实践教学培训。通过学员说课的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增强感性认识,深化培训效果。
(六)心理健康培训。围绕高校教师心理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点讲授新进教职工如何适应职业岗位,从心理认知、心态调整、合理宣泄、活在当下等方面的策略,为新进教职工提供帮助与指导。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上课需在《课堂签到表》进行签到,无故不参加培训1次、迟到或早退2次即直接认定培训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结业,且须参加下一年度校本培训。
(二)学员原则上不予请假,因故必须请假时,须符合下列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因病不能上课者,须开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承担学校重要工作(时间和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确因突发性、不及时处理后果较严重的、无法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个人事务等事由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请假须由本人提前办理,并经本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处批准,将请假条及证明材料交组织人事处。
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通知本单位新进教职工按时参加培训,并为培训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联系人:许磊;联系电话:5975062;邮箱:rsc@ahcm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新进教职工校本培训班学员名单
2.2023年新进教职工校本培训课程安排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