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53号)文件要求,安徽省教育厅对2016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的国家级、省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在学校自主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安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了复核。现将省厅复核公示结果转发各相关单位,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联系,汇总后统一向省教育厅高教处反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0553-5976898,15555333889邮箱:jky@ahcme.edu.cn
附件: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