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现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2022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以此文件公布为准,具体见附件。对于检查结果为建议整改和同意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整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再次接受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将按规定予以撤项。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等各类项目。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2. 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非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3. 2022年省级质量工程课程类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结果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