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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皖教科研〔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永利官网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申报材料的提交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教科信厅函〔2022〕12号和皖教科研〔2022〕1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提名项目的遴选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电子版材料:通用项目电子版材料直接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报送。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须按保密要求报送。

2.纸质材料:

(1)盖章版公示材料,一式一份;

(2)通用项目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3)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选填,见附件6)。

3.申报人要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报送。成果提名材料需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送,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22年5月9日前将电子版提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未尽事宜,疫情期间可与科研处张涛老师(联系电话:13695673330)、方继才老师(联系电话:13855345929)联系,科研处邮箱:kyc@ahcme.edu.cn。


附件:2022年度教育部成果奖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2年4月2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16号 邮编:241002
☎ 办公室0553-5975048   校园安全管理中心:0553-5975110
☎ 招生就业处:0553-5975116  5975118
☎ 继续教育学院:0553-5976998  597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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