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在全省教育工会财务经审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上,我院荣获全省“2012年度工会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继2005年以来第7次获此殊荣。 同时院工会首次被评为“2012年度经审工作先进单位”,是全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高职院校。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院工会认真执行财务工作制度,严格遵照《工会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原则,科学理财,严格管财,经费合理使用,提高了使用效率,特别在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文体活动、教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投入,受到了广大教职工好评。由于我院工会经费使用科学合理,票据规范完整,预、决算报表上报及时,保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因而得到了安徽省教育工会领导、安徽省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肯定。
2012年院工会在职工互助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维护了广大教职工的基本利益,互助保障管理工作认真规范,又一次荣获中国职工互助保障会安徽省办事处“先进代办点”,施婷婷同志获“互助互济代办点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