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学院纪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会由院纪委书记吴红主持,院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委员、院纪检特邀监察员和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会。
学习会上,逐字逐句认真学习了《监察法》的基本内容,重点分析了监察范围、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信长星同志在全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动员大会上讲话的通知》文件精神,并通报了《关于省属高校2起违纪问题的通报》等文件。
吴红指出,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改革,立足新的起点谋划和推动工作。
她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贯彻落实《监察法》提出三点要求,要深刻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学用维护《监察法》的自觉性。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察法》的一线执行者,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把学习贯彻《监察法》摆在突出位置,以历史的思维和视野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要抓住关键主体,采取多种方法,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原文。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学习宣传《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敢于动真碰硬,做好打铁人。要坚持学以致用,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监察法》,体现实践效果。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坚决做到移风易俗,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构建学院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环境和育人氛围提供纪律保证。
(发稿:张朝兵 图片:孙海平 审核:王林/龚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