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学院在综合楼306会议室组织召开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会,院党委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培训会。党委书记张光胜同志主持培训会。
张光胜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两项法规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的现实需要。两项法规的出台,对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做好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政治自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的请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央管党治党的重要安排。两项法规以党内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目的就在于长期不懈地坚持下去。与会干部要讲党性、守纪律,严肃认真地对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要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具体要求,是检验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与会干部要切实提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思想认识,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一名信念坚定、胸怀坦荡、忠诚干净的好干部。
会上,组织人事处黄继胜同志解读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法规》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就历年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组织科黄俊霞同志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发稿:黄俊霞 图片:孙海平 审核:黄继胜/龚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