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皖管办〔2015〕16号),省教育厅下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经评审,我院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
我院被确定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上级单位和领导对我院前期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的肯定,我院将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继续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完成我院各项创建内容和各项工作任务,于8月前做好迎接示范创建单位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发稿:何彦 审核:吴凯民/王蓉)